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河南省公安厅 >> 警务资讯 >> 新闻动态 >> 河南警务要闻
 
经侦追逃成效大,刘金国批示:“我们要大力推广河南的经验”
【字体: 】   2009-06-22   来源:
 

  ----我省日前出台规定,规范经侦追逃工作

  5月31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河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上报的《加大力度创新措施河南缉捕假币逃犯工作势头强劲》简报上批示:“河南追逃工作全国做的最好,他们动脑筋,想办法,积极主动,落实责任,全警联动,成效非常显著。我们要大力推广河南的经验。”

  据悉,目前,我省经侦系统追逃工作成效突出,仅在今年春节期间全省经侦部门开展追逃“春雷行动”中,全省就抓获网上逃犯111名,我省抓获网上逃犯数全国领先。

  日前,为规范我省经侦缉捕协作工作,省公安厅出台《河南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追逃工作规定(试行)》,该规定从经济犯罪在逃人员上网、更改和撤销,缉捕工作措施,境外在逃人员的缉捕,追逃责任制度,报告制度及考核奖惩五个方面对我省经侦部门如何开展网上追逃进行了系统的规定,成为指导我省经侦部门追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据悉,经侦部门就追逃工作作出专门性规范,在全国同行中尚属首例。

  按照规定,今后,各县、区公安机关经侦大队赴外省办理案件需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性措施的,在外出办案前,需向省辖市公安机关经侦支队报备,再由省辖市公安机关经侦支队向省厅总队报备。省辖市公安机关经侦支队赴外省办理案件需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强制性措施的,在外出办案前,需向总队报备。并将报备落实情况计入考核奖惩。(申 涛)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南省公安厅
 备案序号:豫ICP备08005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