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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代证”60个工作日内发证;户口变更20个工作日办结;考试合格2个工作日内发驾驶证;“电子警察”不能“隐身”拍……
河南警方回应群众期待,加大切实改进各项工作的力度,11月13日,省公安厅出台《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八项措施》,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热点问题上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改进措施。这八项措施是:
一、切实加快“二代证”制作发放速度。全省公安机关集中组织开展“规范居民身份证业务管理、提高制发证工作质量”专项活动,加快“二代证”发放速度。自公民申请办理“二代证”之日起,公安机关要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交通不便地区90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
二、认真解决变更户口审批困难问题。对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应一次办结;材料不全的,应当即告知并出具补充材料清单,材料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结;对群众申请办理户口变更、更正等需经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事项,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复杂、疑难户口问题或需要报请省辖市公安局批准的事项,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有效解决驾驶证办理难问题。加强和改进驾驶员管理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增加驾考场地,增设服务窗口,提高工作效率;对参加驾驶员考试合格的,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四、开展“电子警察”设置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电子警察”设置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规范“电子警察”的设置、采集取证、资料审核、信息录入和告知查询工作,严禁隐蔽摄录,严禁收取“电子警察”拍照费和罚款收据邮寄费。
五、开展基层所队私招乱雇人员专项清理。对派出所使用的治安员在今年年底前一律清退;对交警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正式招录的协管人员要严格管理,必须在正式民警带领下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严禁协管人员单独上路执法执勤。
六、开展警车和“豫O”号牌车辆专项清查。从现在起,一律停发豫O号牌;对超标、不符合公安部规定以及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豫O号牌,一律收回;对违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一律查扣拆除并严肃追究;加强警车和原有豫O号牌车辆管理,严禁乱拉警报扰民;对警车、豫O牌车实行违法行为录入和抄告制度。
七、开展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全省公安机关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集中治理,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公路“三乱”反弹。严格规范交警执法行为,严格实行交警上路执勤执法佩带使用“现场执法录像记录仪”、实行全程摄录制度;严禁向基层单位下达罚款指标,严禁将应当场处罚的车辆滞留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用,严禁强制事故当事人到指定修理厂修车,严禁从停车场、修理厂分红谋利,严禁罚款不开票、中饱私囊。
八、严肃整治执法办案单位乱收办案费问题。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收取办案费、赞助费,严禁接受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的馈赠和宴请,严禁在发案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省公安厅表示,欢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落实“八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上述措施规定的,可向省公安厅和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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