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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规范居民身份证业务管理,提高制发证工作质量专项活动”。
集中开展制证信息清理核对。要求各地抓紧时间将换发二代证以来至2008年9月30日所有标识为已经打包上传、且尚未收到制证回馈或质量回馈的制证信息,于本周内按《通知》要求的项目和格式上传省厅,与省级信息库进行比对,确保已经受理的制证信息完整准确地上传省厅。
集中开展不合格制证信息的清理和处理。活动要求各地派出所要在11月12日前对换发证以来回馈的不合格制证信息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凡因数据错误回馈尚未处理且不需要群众到派出所办理更正的,要于11月15日前全部纠错处理完毕并重新打包上传省厅。因照片质量不合格、或需要群众到派出所办理相应更正手续的,要在11月15日前通知到申领人员。今后凡发现不及时处理回馈信息的,省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治安目标考评中扣除相应分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还要求,各地要对办好的证件集中开展送证上门活动。并确保证件制作材料资金,加快证件制作和发放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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