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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字体: 】   2008-10-31   来源: 省公安厅
 

  10月29日上午9时,河南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现在到年底,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省公安系统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严肃警纪,规范执法,心系群众,改善民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树立河南公安良好形象,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全省公安系统科、所、队长以上民警全部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由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李建中主持。

  会上,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程德民宣读了《关于近两年全省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及责任追究的情况通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维玺宣读了《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发生民警执法过错等问题追究领导责任的五条规定》;公安部纪委副书记俞湧副书记到会并讲话。

  秦玉海在讲话中首先分析了河南公安队伍近一个时期存在的问题。指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违法办案等问题有所抬头,暴露了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为突出;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危害严重;刑讯逼供问题仍未根治;违规使用治安员问题屡禁不止”的“四大顽症”。为此,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加强教育,全面整顿,促进工作。

  秦玉海要求要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专题教育整顿活动扎实推进。他指出,“两大建设”专题教育整顿活动从10月下旬开始,至年底结束。总体目标是: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反弹的不良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民警执法为民、遵纪守法、严格执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纪律作风和整体形象明显改善,便民利民、服务群众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警民关系日趋和谐,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围绕这一目标,要重点抓好“坚持把学习提高贯彻始终;排查剖析必须深入彻底;硬起手腕解决突出问题;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作为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抓手”等四项工作。

  秦玉海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这次专题教育整顿活动,抓住关键环节,巩固整顿成果,深化工作措施,不断把“两大建设”引向深入。他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明确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切实打牢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执法规范促进警民和谐,以警民和谐带动执法规范,实现二者良性互动,共同进步,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健康发展;要夯实领导责任。厅党委出台了领导问责“五条铁规”,我们要切实加大对领导责任的追究力度;要规范执法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从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抓起,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坚持公平正义,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做好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积极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满意;要推进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新的发展途径,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要通过切实加强机制建设,形成良性运转,真正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形象取信于民,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上检验“两大建设”的真实效果。

  省公安厅党委出台的领导问责“五条铁规”对民警发生执法过错追究领导责任的情形进行了具体规定:因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在执法过程中造成非正常死亡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下达罚款指标,私分、挪用执法办案暂扣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因管理不规范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使用非执法主体执法办案或私招滥雇协勤人员的,对执法单位直接领导予以免职。发生民警执法过错等问题的,除按照上述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外,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法律责任。

省公安厅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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