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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 >> 交流互动 >> 网上咨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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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您提交的编号为08018012的咨询问题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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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大 中 小】
2008-10-30
来源: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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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 细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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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机动车驾驶证的实习期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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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你好: 关于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的规定,我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请予以解答。 我弟弟开车到开封去旅游,在开封被警察查讯驾驶证,警察说我弟弟的驾驶证取得不到一年,所驾驶车辆需悬挂实习标志,否则处以20--200元罚款,他被警察处以200元罚款。回到郑州后,问相关朋友,朋友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咨询郑州110,回答也没有,可能是开封当地的规定。请问驾驶证取得后一年内须悬挂实习标志吗?规定的依据是什么?如果国家或省公安部门没有规定,开封有规定,处罚合不合法?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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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信 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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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另外,再提醒您一点,“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实习标志的发放请咨询当地的车辆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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