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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偷了车牌,还在车子上留下联系方式,等车主把钱汇入其账号后,再约定地点还车牌。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现已查明, 2月以来,王某某或与同伙一起或单人行动,窜至城区各大街道、居民小区,将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车牌撬走,再将写有自己电话号码的纸条贴在车玻璃或后视镜上,告知车主要车牌就拨纸条上的号码。若被害人与王某某联系,王某某则要求被害人将钱款汇入指定的账户,再约定一偏僻地点将车牌返还。王某某先后作案78起,每次敲诈金额为50元到300元不等,成功敲诈5500余元,敲诈未遂2000元。案发后,福州警方立即布控侦查,迅速将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
据警方调查,此类案件虽然并不稀奇,但仍时有发生,防不胜防,一般都是留着纸条,注明电话号码,有的还留下银行卡号码,开出具体“赎金”。案发时间主要在凌晨,犯罪分子一般选择在经济发达的乡镇作案,停放在路边以及开放式小区的中高档轿车是其作案目标。
警方提醒:车辆要安装有防盗装置,要停放在有保卫措施的停车棚和停车场;遇到车牌被窃要及时报案,然后到当地车管所按正规手续补办车牌。切不可因为申请补办手续繁琐而采取“破财免灾”的做法,这不仅助长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且不利警方侦破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此外,案发后要注意保全证据,将现场遗留的纸条等物品妥善保管,为警方侦破工作提供线索。(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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