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工作在专门追捕逃犯的警种,却凭着对工作的严谨和创新开辟了网上追逃的蹊径,三年内网上比对逃犯61名。他独到的比对方法被命名为“陈超网上批量比对追逃法”,在全市公安监管系统推广,还被写入南阳市公安局年度监管工作要点。他就是南召县看守所内勤陈超。
两年半查获61名网上逃犯
自2006年以来,利用自创的“批量追逃法”,陈超共抓获网上逃犯61名,带破案件105起。仅今年前7个月,就抓获网上逃犯18名,占南阳市监管系统追逃总量的67%,占河南省监管系统追逃总量的33%,他被誉为“全省看守所系统追逃第一人。”。
一有空闲,陈超就开始摆弄他的电脑,整理在押人员的基础数据,从姓名、身高、体貌特征到违法经历、在押期间的思想动态等等,内容详尽,分类清楚。
“这些都是我的宝贝,这些基础数据准确详实了,干起活来就顺手!”陈超说。
2008年2月26日,他对全所在押人员进行网上比对时一次查获三名网上逃犯。
——王某因涉嫌盗窃2008年2月14日被刑事拘留。陈超在王某入所后对其进行网上比对,发现王某涉嫌另一起盗窃案件。2003年3月15日,南召县皇路店镇褚庄村发生一起大型农机具被盗案件,一辆停放在农户家中的拖拉机头被盗,案件于王某入狱后由另外一个办案单位侦破,王某就是盗窃拖拉机的其中一名嫌疑人。
——徐某是在2008年2月19日因涉嫌盗窃刑事拘留入所,在2月26日陈超进行网上批量比对中,发现徐某还涉嫌另一起犯罪案件。2007年10月份的一天,徐某伙同他人在云阳镇西花园村附近盗割网通公司的通讯电缆300余米。
——任某因涉嫌盗窃于2008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2月26日,陈超在网上比对时发现2003年9月15日夜,任某伙同倪某在南召县留山镇玲珑山村一农户家中盗窃耕牛4头。
当问到为何要对在押人员进行动态比对时,陈超这样解释:“假如一个犯罪嫌疑人因为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随后转捕,可能在所内羁押的时间会超过两三个月,这两三个月期间,在入所前他在外地作的一起抢劫案件可能会被侦破,并且把他作为在逃人员上网。我们进行动态比对就是要及时发现这一情况,避免他逃避打击。”
除了对在押人员进行网上比对外,陈超还坚持对来所探视、送物人员进行比对,从中发现在逃人员。2008年6月27日上午,陈超通过认真盘问来所探视送物的一名姓徐的男子,发现他言辞闪烁,前后矛盾,神情慌张,随即查明他的身份后上网比对,发现徐某系在逃人员,立即将他控制。
追逃捷径在汗水中摸索出来
2004年的一天,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在南阳火车站被值班民警查获,原因是发现他还是网上逃犯。其实网上的这个案件就是刚刚处理过的这起案件,这名男子被羁押几个小时后查清事实予以释放。
这件事对陈超的触动很大,他下决心要学习电脑,最初的目的就是保证从自己分管的几个监室刑满释放的人员不会再因为同一个案件再次被“抓获”。
2006年3月,陈超被安排到内勤民警岗位上,开始学习电脑的基本操作,学习查询“网上在逃人员系统”。陈超值班的时候在单位学习,下班的时候就到附近的网吧学习。2007年3月,所里专门给陈超配备了一台电脑,为了熟练使用电脑,陈超常常加班到深夜。
陈超在工作中摸索出把所有在押人员基本信息在确保准确的基础上全部录入到看守所管理系统中,把在押人员的姓名全部选取,填写在一个Excel表格中,同时打开全国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在押人员居住地的行政区划代码的同时,再次确认在押人员信息与全国人口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然后把表格中的人员信息逐一粘贴在“在逃人员系统”中的“姓名”栏里,同时填入行政区划代码,点击“确认”按钮,系统会在几秒钟之内显示出查询结果。通过这种比对方法,查询速度大大提高,一分钟可以比对5名左右,是常规方法的10倍左右。
在全市监管工作会议上,与会同行看了陈超的查询演示,赞不绝口。他的经验还被印刷成小册子发放给前来学习的同行们。陈超的网上追逃经验在公安网上迅速传开,不少民警还把电话打到南召县看守所,找陈超“取经”。
在第二战场大显身手
监所是各类刑事犯罪分子的集散地、中转站,同时也是打击犯罪的第二战场。
2008年1至7月,南召县看守所所通过狱内攻势,侦破各类刑事案件58起,其中大案21起,命案1起。
陈超说:“一想到一名在押人员带着余罪出所,我的心里就不安生,一心想着如何把他入所前的所有犯罪事实全部查清,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2007年5月13日,看守所新收押一名叫张小山的男子,涉嫌参与当天在南召县城关镇中华路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陈超在例行将张小山的基本信息与全国在逃人员数据库进行比对时,发现他还是小店派出所2006年上网的在逃人员,涉嫌2006年在小店乡白鹿村因借钱纠纷持刀将他人砍成轻伤,随后这一情况得以确认。
今年以来,陈超通过这种方式,深挖在押人员的余罪50余条,全部得到认定,打击了在押人员的侥幸心理。
陈超说:“看守所是打击犯罪的第二战场,在这里只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样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陈宪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