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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程德民为分管部门作了题为《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推进公安内部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的辅导报告。
程德民书记指出,近年来,我省公安内部监督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是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取得的重大成果。五年来,以秦玉海副省长为班长的厅党委带领全省公安民警,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创造了“河南公安精神”,进行了一场河南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在这一伟大实践中,公安内部监督部门是一支重要力量,出演了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也实现了监督工作自身的跨越式发展。其根本原因主要得益于厅党委解放思想的正确引导,得益于我们对解放思想的正确理解和把握。首先是正确领会了厅党委从严治警的坚强意志和决心,始终把从严治警方针贯穿到内部监督的各项工作之中。第二是紧紧围绕厅党委“打基础、树形象、上台阶,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厅党委中心工作,抓大局,抓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不断提振监督民警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第三是摆正了公安内部监督的位置,明确了工作职责;第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勇于创新,不断在工作中体现河南特色的公安内部监督工作;第五是敢于正视问题、揭露矛盾,保持了较真碰硬的政治勇气;第六是坚持在工作实战和大练兵中,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内部监督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从全国公安内部监督工作的横向看,通过解放思想,各项内部监督工作也都在全国保持领先位置。
程德民书记强调,要用继续解放思想的新角度,认真审视当前我省公安内部监督工作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当前,公安内部监督工作已经跨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已经从最初的运动式反腐败转入了全面制度式反腐败,从注重治标进入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进入了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公安内部监督部门作为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应该从全面系统推进公安反腐倡廉建设这个新的角度,继续解放思想,认真审视当前影响我省公安内部监督工作发展的各类问题。首先,我们要对公安内部监督队伍中正在滋生的自满、畏难、懒散、浮躁等四种不良情绪给予高度重视。这既是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的障碍,同时也是我们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必须首先排除的问题。第二,要对目前影响我省公安内部监督工作的一些重要因素加以认真对待。一是部分地方公安机关没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到一定高度,认识上不到位,存在偏差。二是个别公安机关抓内部监督工作不能持之以恒,要求的多、落实的少。三是有关监督职能的界定还不够科学。四是重点警种、重点部门长期存在的违法违纪隐患一时难以消除。这些问题,都是对内部监督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的客观障碍,在这次大讨论活动中,我们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加以解决。第三,对公安内部监督工作当前不适应、不符合等问题必须加以明确。在大力推进公安反腐倡廉建设中,党委要重视,全警要参与,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内部监督部门的责任就更大,更要有大局意识,更要善于把握全局,工作思路要更加清晰,各项措施要更加到位,而恰恰在这些方面,我们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我们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就是要从这些不适应、不符合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克服障碍,以利发展。
程德民书记要求,要更新理念,勇于实践,以解放思想的新成果推动公安内部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如何树立公安内部监督工作新理念是我们寻求发展的首要问题。公安部纪委书记祝春林提出的公安监督工作“六条理念”,是对党的十六大以来公安监督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实践的理论升华。我们感到这六条理念,既符合中央精神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又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监督工作的规律、特点,是多年来公安监督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也同样适应这次解放思想大讨论中我省公安监督工作更新理念的要求。我们在坚持“六条理念”的同时,要注重三条原则:一是把握核心的原则。要始终围绕公安执法这个核心开展监督工作。二是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强化监督抓落实和构建惩防体系作为新形势下开展公安监督工作的重点。三是注重发展的原则。要不断丰富和发展监督工作新理念,把“关注民生、关爱民警、更加注重预防”以及“参与监督、服务监督”的理念增加和充实到“六条理念”中。同时,按照尊重基层首创的要求,我们各级公安监督部门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都有发展新理念的空间。全省公安内部监督部门要在近年来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取得更大进步,不断适应全省公安工作新跨越的发展步伐,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按照公安监督工作新理念,在公安反腐倡廉建设和公安监督工作中,不断开辟新境界、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一是进一步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的监督意识,在创新监督模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要全面把握一个时期公安中心工作,认真研究民警违纪违法的新情况、新特点,自觉地将公安内部监督工作融入公安机关全局性工作和执法工作之中。二是大力构筑河南公安特色惩防体系,在强化教育、监督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三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加强队伍整治、行风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要通过从“粗放经营”向“精耕细作”转变、从“临时突出”向“常抓不懈”转变、从“注重结果”向“过程结果并重”转变,大力推动行风评议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跨入全省行风评议先进行列的目标。四是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在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从严治警”方针,严查严处民警违法违纪大要案,坚决惩治公安队伍中的腐败分子。五是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在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一定要切实采取与公安执法特点相适应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监督工作手段和方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公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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