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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游行示威安全许可审批
索引号: 10070-1104-2005-00440     文号:     生成时间: 2005-06-03
 
办理机构: 河南省公安厅(局)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韩冰 联系电话0371-65882377
办理程序:

  说明:办理该事项的详细程序

  1、集会、游行、示威由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主管。

  2、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3、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省辖市的,主管机关为所经省辖市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4、经过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公安部主管。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说明: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由其负责人向主管公安机关亲自递交书面申请,不是由负责人亲自递交书面申请的,主管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材料明细:

  申请书中应注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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