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河南省公安厅 >> 政府信息公开 >> 治安管理
 
保安培训机构事项审批
索引号: 10070-1104-2005-00437     文号:     生成时间: 2005-06-03
 
办理机构: 河南省公安厅 受理地址: 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张力 联系电话0371-65882379
办理程序:

  说明:办理保安培训机构的详细程序

  1、申请人填写《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报省辖市公安局;

  2、省辖市公安局7日内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公安厅;

  3、省公安厅20日内审查完毕,书面形式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办理有关手续。

办理时限: 27天
受理条件: 说明:符合《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所列条件。
材料明细:

  说明: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2、设立报告;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归属;

  4、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收费情况:

暂不收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南省公安厅
 备案序号:豫ICP备08005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