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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公安局治安(户政)支队(处):
从3月份开始,将进入参加高考人员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高峰期。为做好这项工作,切实解决高考人员的急用证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调查统计,澄清办证人员底数。各县、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要抓紧时间与教育部门结合,深入校区,对参加高考人员的身份证办理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需申领、换领、补领人员的底数,根据调查统计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计划地组织高考人员开展换证工作。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高考人员尽快申领居民身份证。各基层公安机关,尤其是各高中所在地的派出所,要与学校有关部门结合,通过印发“办证须知”、召开学生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换发二代证的宣传工作,务必宣传到每个参加高考的学生,督促学生尽快申领居民身份证。
三、及时受理高考人员申领居民身份证。各派出所要采取措施,确保及时受理高考人员申领居民身份证,严禁以各种理由拒绝、延缓群众申办证件。各地根据实际,可采取上门服务等形式,集中受理学生办证。
四、加强户口核对,确保办证质量。各派出所要认真核对申领人的户口登记资料,确保户口本、人口信息系统、原身份证的登记项目与本人的实际相一致,确保公民身份号码无重号、错号,提醒学生填写的学籍档案要与身份证登记项目相一致,提交审签的制证信息要准确、完整。对于省厅回馈的不合格信息,要抓紧时间处理并重新提交,严禁积压不合格信息。
五、及时发证。对于领取的成品证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要积极开展送证上门活动。对于不能按期领取的证件,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确保高考前让群众领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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