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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射击场的设定事项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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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公安机关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申请材料有《设置射击场审批表》,射击场建筑设计图、平面布置图和四邻图等。

  2、领取营业执照后,公安机关会同体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对营业性射击场的开业条件、安全防范设施和建筑规格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由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性射击场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1、射击场的建筑设计和安全防范设施必须符合建筑主管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及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持有居民身份证和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审查证明材料,是负责人的还应具有当地的常住户口。不能招收社会上被司法机关处理过或者有劣迹的人员;

  3、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治安保卫组织并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4、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紧急出入口和通道必须符合消防条例的规定。

材料明细:

  1、单位或个人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2、射击场建筑设计平面图和四邻图;

  3、安全评估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4、申请单位枪弹安全管理制度。

收费情况:

收取证照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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