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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办理机构: 各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受理地址: 各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各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入境台湾居民在签注到期前,均需申请签注。

材料明细: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证件。

  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收费情况:

  一次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0元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20元

  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100元

  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 200元

  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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