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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出入境许可

 
办理机构: 各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受理地址: 各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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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各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各省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签发。

办理时限: 公安部无明文规定。
受理条件:

  入境外国人在签证到期前,均需申请签证和居留许可。

材料明细: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证件。

  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收费情况:

  根据申请人国籍、、申请签证的期限和入出境次数的不同,收费标准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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